新約伴讀
啓示錄第一章
週六 祂的眼目如同火焰【4】
啓示錄一章十四至二十節:
14 祂的頭與發皆白,如白羊毛、如雪,眼目如同火焰,15 腳好像在爐中鍛煉過明亮的銅,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。16 祂右手中拿着七星,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,面貌如同烈日中天發光。17 我一看見,就僕倒在祂腳前,像死了一樣。祂用右手按着我說,不要懼怕;我是首先的,我是末後的,18 又是那活着的;我曾死過,看哪,現在又活了,直活到永永遠遠,並且拿着死亡和陰間的鑰匙。19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事,和現在的事,以及這些事以後將要發生的事,都寫出來。20 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,和七個金燈臺的奧祕,那七星就是七個召會的使者,七燈臺就是七個召會。
在十四節我們看見祂的眼目如同火焰。在雅歌五章十二節,基督的眼好像鴿子,為了表露祂的愛。在這裏,『祂的眼目如同火焰』,這是為着祂來鑒察並搜尋,使祂藉着光照施行審判。在本書,祂的眼不是兩個,乃是七個(啓五6);七是神行動中完整的數字。因此,在本書祂的眼是為着神的工作。祂這七眼是『七盞火燈,在寶座前點着,這七燈就是神的七靈』。(啓四5,參但十6)點着的火等於火焰,是為着鑒察並搜尋。神的七靈奉差遣往全地去(啓五6),也是為着神在地上的行動。因此在本書中,基督的眼就是神的七靈,為着神今天在地上的行動與工作。
基督的眼睛是為着注視、鑒察、搜尋、藉光照而審判、以及傳輸。我們必須經歷祂眼睛各面的功用,特別是傳輸這一面。祂的眼睛把祂一切的所是灌注到我們裏面。祂這能傳輸的眼睛,乃是不斷燒着的火焰。我們的經歷可以證明這點。不要用你的心思來明白,乃要查對你的經歷。自從我們得救的那天,基督的眼睛就像燒着的火一樣,光照並灌注我們。祂的眼睛也挑旺我們,使我們火熱。當基督看過我們以後,我們就絕不能像從前那麼冷淡了。祂藉着看我們,就將我們在主裏焚燒並挑旺起來。許多時候,主是以刺透人的眼睛臨到我們。也許你要將某些事情對你的妻子隱瞞,這時候主發光的七眼就臨到你,戳穿你的全人,暴露你真實的情形。我有過幾百次這樣的經歷。當我正與別人爭論,特別與我親近的人爭論時,主那發光的眼就臨到我,叫我說不下去。祂的光照打住了我的說話。
啓示錄是一本帶有審判性質的書。火是為着神聖的審判(林前三13,來六8,十27)。『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』;(來十二29)祂的寶座乃是火焰,其輪乃是烈火,從祂面前有火像河發出(但七9~10),這一切都是為着審判。主的眼目如同火焰,主要的意義是為着審判(啓二18~23,十九11~12)。當祂來向地施行審判以據有地時,甚至兩腳像火柱(啓十1)。
十五節說,『腳好像在爐中段煉過明亮的銅』。腳象徵行事為人。銅在象徵上,表徵神聖的審判(出二七1~6)。基督在地上的時候,祂屬地的行動和每天的生活,都受過試煉並試驗。因着祂的行事為人都經過試驗,所以能發光。在爐中段煉,就是藉被焚燒受試煉。基督的行事為人,被祂的苦難,甚至祂十字架上的死試煉過,因此,祂的行事為人是明亮的,好像明亮的銅,使祂彀資格審判不義的人。(啓示錄生命讀經第九篇,至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