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加拉太書第六章
週五 耶穌的烙印【4】
加拉太書六章十七節:
17從今以後,人都不要攪擾我,因為我身體上帶着耶穌的烙印。
十七節的烙印是指烙在奴僕身上的記號,以指明他們的主人。就保羅說,他是基督的奴僕,(羅一1,)他的烙印,在肉身方面,是他在忠信服事他的主人時,所受之傷的疤痕;(林後十一23~27;)在屬靈方面,是表徵他所過生活的特徵,與主耶穌在地上所過的一樣。這樣的生活,乃是不斷的被釘死,(約十二24,)行神的意思,(六38,)不尋求自己的榮耀,只尋求神的榮耀,(約七18,)服從並順從神,以至死在十字架上(腓二8)等等。使徒跟從主耶穌的榜樣,帶着烙印,就是主生活的特徵,與猶太教徒完全不同。
保羅看自己是基督的奴僕。奴僕怎樣帶着烙印,見證他屬於某一個主人,保羅也照樣在他肉身上帶着耶穌的烙印。這就好像基督的名一次又一次烙印在他的身上,見證並宣告說,保羅乃是屬於主的。
保羅因着忠心服事基督而多次受傷。他在林後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告訴我們,他被鞭打五次,每次四十,減去一下;被棍打了三次,被石頭打了一次。因此,他身上有許多的傷痕,見證他服事基督的年日。這些傷痕也可以看作是耶穌的烙印。
我們已經指出,『耶穌的烙印』屬靈的意義乃是保羅過釘十字架的生活。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,帶頭過這種釘十字架的生活。我們讀四福音的時候,看見一個一直過着釘十字架生活之人的畫像。這種生活乃是一個烙印。因此,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,祂帶着這樣一個烙印。祂受人逼迫、嘲笑、藐視和厭棄。但是,祂沒有說甚麼來為自己辯護。相反的,祂過一種釘十字架的生活,帶着烙印,說出祂乃是屬於父神。保羅效法主耶穌過這種生活。他在腓立比三章十節說到『同祂受苦的交通』。保羅活在耶穌受苦的交通裏,帶着耶穌的烙印,這是他過釘十字架生活的表記。當保羅以平安的話問候加拉太人時,想起一件事實,就是耶穌的烙印保守他在這平安裏。
我們雖然不敢與保羅同列,但我們至少在某一程度上也帶着耶穌的烙印,因為我們也被嘲笑、嘲弄、藐視、批評、定罪,受到許多惡毒的文字、話語的攻擊。我們只要繼續走十字架的路,就會遭受這樣的反對。我們若忠心的過釘十字架的生活,反對就會一再興起。保羅在加拉太四章二十九節說,『當時那按着肉體生的,怎樣逼迫了那按着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』。這句話清楚的指明,那些按着肉體的會逼迫那些按着靈的。主耶穌和保羅怎樣因着過釘十字架的生活而遭受逼迫,今天我們若靠着主的憐憫與恩典,跟隨他們的腳蹤過這種生活,也會遭受同樣的逼迫。當我們被藐視、棄絕、定罪、譏笑、嘲弄的時候,我們就帶着耶穌的烙印了。但因着帶了這些烙印,我們就享受平安,不受任何環境或任何景況的攪擾。 (加拉太書生命讀經,三三三至三三六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