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使徒行傳第二十六章

週一 復活的重要【3】

使徒行傳二十六章一至八節:
1 亞基帕對保羅說,准你為自己申訴。於是保羅伸手分訴說,2 亞基帕王阿,猶太人控告我的一切事,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訴,乃為有幸;3 尤其你熟悉猶太人的一切規例,和他們的問題,所以求你耐心聽我。4 我從起初在本國的民中,並在耶路撒冷,自幼為人如何,猶太人都知道。5 他們若肯作見證,他們從起初早就曉得,我是按着我們宗教最嚴緊的教派,作了法利賽人。6 現在我站着受審,是因為盼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;7 這應許,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,都盼望得着;王阿,我被猶太人控告,就是因這盼望。8 神旣叫死人復活,你們為甚麼斷為不可信的?

保羅在六至八節接着說到復活:『現在我站着受審,是因為盼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;這應許,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,都盼望得着;王阿,我被猶太人控告,就是因這盼望。神旣叫死人復活,你們為甚麼斷為不可信的』?保羅在這些經文中指明,他和撒都該人相反,他一直相信復活。在聖經裏,復活含示要來的審判,而審判含示末世論。所以,復活關係人永遠的將來,到底他要在永世裏享福樂還是遭沉淪。人永遠的將來決定於審判,而審判需要復活。從這一點我們看見,復活在聖經裏是重要的事,這與我們永遠的定命有關。

主耶穌在約翰五章二十八、二十九節清楚的說到復活:『時候將到,凡在墳墓裏的,都要聽見祂的聲音,就出來;行善的歸到生命的復活,作惡的歸到審判的復活』。我們已經看見,生命的復活是千年國之前,得救信徒的復活。(啓二十4、6,林前十五23、52,帖前四16。)已死的信徒要在主耶穌回來時復活,享受永遠的生命。審判的復活是千年國之後,滅亡之不信者的復活。(啓二十5、12。)所有已死的不信者,都要在這一千年之後復活,並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。(啓二十11~15。)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六十八篇)

在腓立比三章十一節保羅說,『或者我可以達到那從死人中傑出的復活』。從死人中傑出的復活,卽卓越的復活,特殊的復活,這是要給得勝聖徒的獎賞。這意思是說,這復活和一般的復活是有分別的;這乃是尊榮、榮譽的復活,好比榮譽的畢業一樣。這復活乃是帶有王權的復活,作為賜給得勝者的獎賞,使他們在千年國裏與基督一同作王。所有在基督裏死了的信徒,在主回來時,都要有分於從死人中的復活;但得勝的聖徒,要享受這復活中特殊、傑出的分。這是希伯來十一章三十五節所說『更美的復活』。更美的復活不僅是頭一次的復活,生命的復活,並且是傑出的復活,特殊的復活,就是主的得勝者要在其中得着國度賞賜的復活。

達到傑出的復活,意卽我們全人已在逐漸不斷的復活。神首先使我們死了的靈復活,(弗二5~6,)然後祂從我們的靈,繼續使我們的魂(羅八16)和必死的身體(11)復活,直到我們的全人—靈、魂、體—藉着並同着祂的生命,從我們的舊人完全復活過來。這是我們在生命裏必經的歷程,直到我們達到傑出的復活作為獎賞。因此,傑出的復活該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目標和目的。(新約總論-第六册第一百八十三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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