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使徒行傳第二十章

週五 神兒子耶穌的血【1】

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下:
28b 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。

救贖墮落人類的血,乃是神兒子耶穌的血。我們人類需要真正的人血來救贖我們。因為主耶穌是人,所以祂能滿足這要求。祂是人,流了人血來救贖墮落的人類。主也是神的兒子,就是神自己。所以,祂的血有『永遠『的元素,這元素保證祂的血永遠有功效。所以,祂是人,有真正的人血;祂是神,有賦予祂血永遠功效的元素。

約壹一章七節說,『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』。『耶穌』這名是指流出救贖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;『祂兒子』這名稱是指使救贖的血永遠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。因此祂兒子耶穌的血指明,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正當的血,為要救贖神墮落的造物,有神聖的保證為其永遠的功效,這功效在空間上是普及各處的,在時間上是永遠長存的。

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是神兒子耶穌的血;不僅是耶穌的血,也是神兒子的血。為這緣故,這位神人,就是與神調和的一位,所完成的救贖乃是永遠的。

如果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贖僅僅是由人完成的,那救贖就不會永遠有功效。救贖可能對一個人有功效,卻不會對千百萬的信徒有功效。因着人是有限的,所以一個人不能為千百萬的人受死。然而,人雖是有限的,神卻不是有限的。同樣,人雖是短暫的,神卻是永遠的。所以,在基督的救贖裏有神永遠且無限的元素。這是希伯來九章十二節稱這救贖為永遠的救贖的原因。

我們需要看見,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永遠的血。這血不僅僅是人的血,更是調和着神聖元素之人的血。因此,這血-神兒子耶穌的血-乃是永遠的。保羅在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放膽說,這血是神自己的血。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五十四篇)

使徒約翰在一章七節說到『祂兒子耶穌的血』,這是很有意義的。『耶穌』這名是指流出救贖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;『祂兒子』這名稱是指使救贖的血永遠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。因此祂兒子耶穌的血指明,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適當的血,為要救贖神墮落的造物,有神聖的保證為其永遠的功效,這功效在空間上是普及各處的,在時間上是永遠長存的。

新約中沒有別的經節用『祂兒子耶穌』這說法。我們剛纔指出,耶穌這名是指主的人性,『祂兒子』這名稱是指祂的神性。耶穌是真人,真正的人;耶穌的血是真人的血。我們旣是人,就需要被人的血所救贖。在舊約中,贖罪的血是牲畜的血,那是基督之血的豫表。然而,牲畜的血實際上不能救贖我們,因為我們是人,不是牲畜。我們是人,就需要耶穌有效的血,真正人的血。

『祂兒子』這辭所指明主的神性,乃是保證,擔保耶穌之血的功效永遠長存。主的人性使祂有資格,流血以救贖我們。祂的神性確保這救贖之血的能力有功效。祂的神性永遠保證耶穌潔淨之血的功效。

『耶穌的血』指明耶穌是真正的人;『祂兒子』指明祂是神聖的。我們藉以得洗淨的血,乃是一位奇妙人物的血,祂有人性,也有神性。(約翰壹書生命讀經第八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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