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使徒行傳第二十章
週四 用神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召會【4】
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下:
28b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。
在二十八節保羅說,神的召會是祂『用自己的血』所買來的。這指明神寶愛召會,以及召會在神眼中寶貴、超絕的價值。這裏使徒沒有說到召會的神聖生命和性質,如在以弗所五章二十三至三十二節,乃是說到召會的價值對神猶如珍寶,是祂用自己的寶血所買來的。
在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,保羅囑咐以弗所召會的長老『牧養神的召會,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』。買來的,原文意得來的。當我們買一樣東西,我們就得着了它。神買了召會,就得着了召會。我們要買任何東西,都需要為那東西付代價。神買召會付了甚麼代價?按照保羅在二十章二十八節的話,神付了『自己的血』為代價,來得着召會。
二十八節『自己的血』一辭很不尋常,相當令人不解。神會有血麼?神就是神,祂不是人或受造之物。神這位創造主,怎麼會有血?有些人可能嘗試解釋這事說,二十章二十八節的血是耶穌的血。但耶穌的血怎麼會是神的血?主耶穌乃是神;但二十章二十八節不是說到耶穌,乃是說到神。我們思想這事,就看見很難從神學來解釋。
兩個多世紀以前,衞斯理查理(Charles Wesley)寫了一首詩歌,說到神為我們死。他在這首詩歌(詩歌二三四首)裏說:
驚人之愛,何竟如此?
我主我神為我受死!
衞斯理在這首詩歌裏接着說,『不能死者,竟然受死!全是奧祕,誰能盡知?』在這裏衞斯理宣稱神為我們受死。多年前我將這首詩歌譯成中文時,就被這一點難住了。我不確定是否該這樣放膽直譯,指明神為我們死。你有膽量說神為你死麼?衞斯理看見關於這事的異象,就在他的詩歌裏宣稱神為我們受死。
為我們受死的神不是成為肉體以前的神。在成為肉體以前,神的確沒有血,不可能為我們受死。乃是在成為肉體,神與人性調和以後,祂纔為我們受死。藉着成為肉體,我們的神,創造主,那永遠者,耶和華,就與人調和。結果,祂不再僅僅是神-祂成了神人。祂這神人確實有血,並能為我們受死。
當神人死在十字架上時,祂不僅是人受死,也是神受死。死在十字架上的,乃是從神成孕,並且生來就有神的那一位。因為祂是神人,所以神的元素在祂裏面。神聖的元素與祂的人性調和。
主耶穌這位神人在成孕時,出自聖靈的神聖素質(太一18~20,路一35)已經生在馬利亞腹中。聖靈在童女裏面這樣的成孕,由神聖和屬人的素質所成就,構成了神性與人性的調和,產生出這位神人,是完整的神,又是完全的人,獨特的兼有神性與人性,並沒有產生第三性。這就是耶穌最奇妙、最超絕的身位。
主耶穌的成孕與出生乃是神成為肉體,(約一14,)由神聖的素質加上屬人的素質所構成,因此產生了兼有神性與人性的神人。藉此,神親自與人性聯合,使祂得以在肉體顯現,(提前三16,)並得以成為替我們受死流血的救主。(路二11。)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五十四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