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使徒行傳第十六章

週六 保羅聲言他羅馬公民的權利【4】

使徒行傳十六章三十六至四十節:
35 到了天亮,官長打發差役來,說,釋放那兩個人罷。36 禁卒就把這話告訴保羅說,官長打發人來要釋放你們。這樣,你們現在就出監,平平安安的走罷。37 保羅卻對他們說,我們是羅馬人,並沒有定罪,他們就公開的打了我們,又把我們下在監裏,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麼?這是不行的,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罷。38 差役把這話稟報官長。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,就害怕了。39 於是來勸他們,領他們出來,請他們離開那城。40 二人出了監,就到呂底亞家裏去,見了弟兄們,勸勉他們一番,就走了。

三十五節說,『到了天亮,官長打發差役來,說,釋放那兩個人罷』。三十六節,禁卒把官長的話告訴保羅說,『官長打發人來要釋放你們。這樣,你們現在就出監,平平安安的走罷』。三十七節,我們看見保羅強有力的回答:『我們是羅馬人,並沒有定罪,他們就公開的打了我們,又把我們下在監裏,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麼?這是不行的,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罷』。保羅在這裏的舉動不像待宰的羔羊;相反的,他聲言自己羅馬公民的權利。有些人讀保羅這裏的話,也許說,『保羅在這情況裏似乎不太屬靈。他的行動像獅子,不像羔羊;或者說,他不是『鴿子,』乃是『老鷹。』』多年來我無法領會保羅在行傳十六章這一處的行為。但藉着我自己對苦難、逼迫、批評和反對的經歷,我逐漸領悟我們不該總是屈服。我們一直努力要作耶穌忠信、誠實的跟從者,一直努力要按祂的腳蹤行,和祂一樣遭受逼迫。至終我學知這未必是智慧的,神的心意也未必要我們這樣響應逼迫與反對。

實際上,在十六章三十五至三十九節,問題不在保羅該是鴿子還是老鷹。這裏重要的事乃是保羅福音的工作。保羅領悟,為着這福音工作的將來,他必須聲言他羅馬公民的權利。羅馬政府是法治的政府,按法律保護公民。所以,保羅採取三十七節所描述的態度是有智慧的,因為這對他工作的將來是個幫助。這種態度使羅馬官員不能以為,因着保羅是猶太人,就可以任意對待他。

行傳十六章的記載指明,羅馬官長別無選擇,只好答應保羅的要求。『差役把這話稟報官長。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,就害怕了。於是來勸他們,領他們出來,請他們離開那城』。(徒十六38~39。)這裏我們看見,官長陪伴保羅和西拉出監,正如保羅所要求的。四十節總結說,『二人出了監,就到呂底亞家裏去,見了弟兄們,勸勉他們一番,就走了』。

在三十五至三十九節,保羅沒有宗教式的屬靈。在這情況裏,他不是虔敬的鴿子;他乃是聲言權利的老鷹。為着他福音工作的將來,保羅聲言他羅馬公民的權利。我們一點不是為自己表白,我們能見證,我們乃是向保羅學習,聲明我們公民的權利,上訴於今天的『該撒』-這個民主國家的法律-來對付那些誹謗我們的邪惡書籍。我們生活在有法律的國家;在這立憲國家裏,有對付毁謗的法律。保羅為着他福音的工作,聲言他羅馬公民的權利,並上訴於該撒。同樣的,我們是為着主的權益,不是為着個人的利益,也聲言我們公民的權利,並上訴於法律,就是我們今天的『該撒』。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四十五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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