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使徒行傳第十六章

週一 聖靈與耶穌的靈【2】

使徒行傳十六章一至六節:
1 保羅來到特庇,又到路司得。看哪,在那裏有一個門徒,名叫提摩太,是信主之猶太婦人的兒子,父親卻是希利尼人。2 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們都稱讚他。3 保羅有意要他一同出去,只因那些地方的猶太人,就帶他去,給他行了割禮,因為他們都知道他父親是希利尼人。4 他們經過各城,把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所定的規條,交給門徒遵守。5 於是眾召會在信仰上得堅固,人數天天加增。6 聖靈旣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,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和加拉太地區。

行傳十六章六節說,『聖靈旣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,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和加拉太地區』。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為着開展福音而有的行動,不是照着他們的定意和愛好,也不是照着人議定的行程,乃是藉着聖靈,照着神的意旨,如同我們在腓利受差傳福音時所看到的。(徒八29,39。)他們想要在亞西亞講道,聖靈卻禁止他們。禁止也是聖靈引導的一部分。

七節接着說,『到了每西亞的邊界,他們試着要往庇推尼去,耶穌的靈卻不許』。聖靈禁止,耶穌的靈不許,指明保羅和他的同工該向前直走。我們若看地圖,會看見這樣往前的方向是朝着東歐,特別是朝着馬其頓和亞該亞。然而,保羅沒有想到要往那裏去,所以需要主在夜間給他異象;在這異象中,馬其頓人的召喚臨到保羅。(徒十六9。)

我們需要仔細留意六、七節裏兩個神聖的稱呼:聖靈與耶穌的靈。耶穌的靈與前節的聖靈交互使用,啓示耶穌的靈就是聖靈。在新約裏,聖靈是神的靈一般的稱呼;耶穌的靈是神的靈特別的說法,乃指成為肉體之救主的靈,這位救主就是在人性裏的耶穌,祂曾經過為人的生活和十字架的死。這指明在耶穌的靈裏不僅有神的神聖元素,也有耶穌的人性元素,以及祂為人生活並受死的元素。使徒傳講的職事,乃是在人的生命裏,為着人類並在人類中間,一個受苦的職事,因此需要這樣一位元包羅萬有的靈。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)

為甚麼當使徒保羅要去一個地方傳福音時,『耶穌的靈』卻不許?為甚麼聖經不說『神的靈』,而說『耶穌的靈』?其中一定有原因。當我們仔細讀行傳十六章,並看見這章裏的環境時,就知道需要耶穌的靈。本章裏有許多的受苦和逼迫。保羅甚至被囚在監裏!在這樣的光景中,的確需要『耶穌的靈』。耶穌在地上時,是個一直遭受強烈逼迫的人。因此,『耶穌的靈』乃是一個有極大受苦能力之人的靈。他是一個人的靈,也是受苦能力的靈。當我們傳福音遭逼迫時,確實需要這樣的靈--『耶穌的靈』!

前一節(6)可以證明,『耶穌的靈』就是『聖靈』。我們若讀這兩節的上下文,就看見在使徒保羅傳福音時引導他的『聖靈』,就是『耶穌的靈』。乃是『聖靈』在引導使徒,但在那時,在那件事上,『聖靈』是以『耶穌的靈』的身分行事。

耶穌的靈不只是神的靈,在他裏面有神性,使我們能活神聖的生命;也是那人耶穌的靈,在他裏面有人性,使我們能過正確的人性生活,也能忍受其中的痛苦。(基督包羅萬有的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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