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使徒行傳第六章
週三 將責任分配給所有的信徒【4】
使徒行傳六章五至六節:
5這話使眾人都喜悅,他們就揀選了司提反,乃是滿有信心和聖靈的人,又有腓利、伯羅哥羅、尼迦挪、提門、巴米拿,併入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,6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;使徒禱告了,就按手在他們身上。
因着彼得和別的使徒負責盡話語的職事,他們把飯食服事分配給其他聖徒。這是我們今日需要跟從的榜樣。按照這榜樣,我們不該將一切責任都擔在自己肩上,乃該將責任分配給所有的聖徒。這是重要的原則。我們從使徒行傳的榜樣學了許多,五十多年來,我們在召會生活中一直跟從這榜樣。
容我見證我把責任分配給別人的經歷。有些人也許認為我很能幹,能作許多事。事實上,通常我並不能幹。然而,我學會將責任分配給別的聖徒。譬如,主祝福煙臺的工作。但是當我要離開那城市的時候非常輕鬆,不需要對弟兄們說到工作、召會服事和別的事,因為我已學會不把事情留在自己手中。多年來,在那城市關於召會和工作的事已經分配給聖徒,他們也一直為這些事負責。所以,到了我要離開的時候,我就簡單的離開了。
我在上海召會也有同樣的經歷。有些人以為召會中許多有關的事都在我手中。事實上,完全不是這種情形。我接受倪弟兄的話要離開大陸的時候,我幾天之內就離開了。因為召會中的事早已分配給弟兄們了。
這也是我在美國召會生活裏的作法。你若問那些知道我們中間歷史的弟兄,他們能告訴你,我沒有把召會的事保留給自己。我再次把責任分配給別人。為這緣故,關於地方召會的許多事我並不知道。你若問我這些事,我會請你去問長老或召會的值班室。我這裏所要指出的是,因着主的憐憫,我們學會了將責任分配給別人。
照着我們的人性,我們對事若不是完全不管,就是把一切都放在自己『口袋』裏。起初我們的口袋可能是『扁的』,但至終會裝滿了我們為自己保留的東西。所以,我要強調,我們需要學習將責任分配給別人。我們先將某一責任交給某位弟兄,再將另一責任交給另一位弟兄。這樣分配責任,是主見證的開展所需要的。
有些人以為我特別能幹,在全世界經營偉大的工作,我要對這些人說,『請不要認為我這麼能幹。我只作了一點點。你們需要信任所有的聖徒,他們作了許多事,也擔了許多責任。我只作了我的一分』。但願我們像使徒行傳裏的使徒一樣,都學習作自己的一分,而將其他的責任分配給所有的聖徒。我們需要看見凡使徒行傳所記載的,都是我們跟從的榜樣。在召會生活的開始,我們有分配責任給別人的榜樣。選立七位元執事照管特殊的需要,是非常好的榜樣,我們需要在今日的召會生活中跟從這榜樣。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十九篇)
他[腓利]傳福音給一個埃提阿伯人,然後被主的靈提去(徒八39)。在這裏我們看見,關於福音工作的另一個榜樣。沒有一個工作該留在我們手中。被提去,意思就是不把工作留在自己手中。無論我們作了多少或完成了多少,都必須豫備好將我們的工作留給召會,留給聖徒,留給主,並讓聖靈把我們提去。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二十三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