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使徒行傳第二章

週四 受死 、復活 、並升天的耶穌【4】

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二至三十六節:
22 諸位,以色列人哪,你們要聽這些話:神藉着拿撒勒人耶穌,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、奇事、神蹟,將祂證明出來,正如你們自己所知道的。23 祂旣按着神的定議先見被交給人,你們就藉着不法之人的手,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。24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除,叫祂復活了,因為祂不能被死拘禁。25大衞指着祂說,『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,因祂在我右邊,我便不至搖動。26 所以我的心快樂,我的舌歡騰,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;27 因你必不將我的魂撇在陰間,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。28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,你必用你的面容使我充滿快樂』。 29諸位,弟兄們,先祖大衞的事,我可以明明的對你們說,他死了,也葬了,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裏。30大衞旣是申言者,又曉得神曾用誓言向他起誓,要從他的後裔中,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,31 就豫先看明這事,講論基督的復活說,祂不被撇在陰間,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。32 這位耶穌,神已經叫祂復活了,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。33祂旣被高舉在神的右邊,又從父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,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,澆灌下來。34 大衞並沒有升到諸天之上,但他自己說,『主對我主說,你坐在我的右邊,35 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』。

36 所以,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,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,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。

在二章二十四至三十二節,彼得說到主耶穌的復活。祂的復活乃是神驗准祂為彌賽亞。神藉着基督的復活,宣告復活的基督是真彌賽亞,是神所膏並所派,以執行祂永遠使命的一位。

二十四節說,『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除,叫祂復活了,因為祂不能被死拘禁』。彼得在這裏和三十二節說,神叫耶穌復活。他在十章四十至四十一節說同樣的事,卻加上『祂從死人中復活』。論到主是人,新約告訴我們,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;(羅八11;)論到祂是神,新約告訴我們,祂自己從死人中復活。(帖前四14。)這證明祂屬人和神聖的雙重身分。

二十四節說主不能被死拘禁;主是神,也是復活,(約一1,十一25,)有不能毀壞的生命。(來七16。)祂旣是這樣一位永活者,死就不能拘禁祂。祂將自己交於死,死卻無法扣住祂,反而被祂擊敗,祂就從死裏復活了。

二十五節說,『大衞指着神說,「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,因祂在我右邊,我便不至搖動。」』 『我看見』是基督在祂復活裏的宣告。這裏的『主』是指神。基督被神攙扶時,(如賽四一13,四二6,)神是在祂的右邊;基督被神高舉時,祂是坐在神的右邊。(徒二33,詩一一○1,弗一20~21。)

在三十二節,彼得對基督的復活下了結論:『這位耶穌,神已經叫祂復活了,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』。原文『這事』也可譯為『這位』。使徒是復活基督的見證人,他們不僅以言語,更以生活行動見證祂,特別是見證祂的復活,(徒四33,)這復活乃是執行神新約經綸的重點-中心點。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十篇,八六至八八頁)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