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以弗所書第二章

週六 同被建造,成為神的居所【2】

以弗所書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:
23召會是祂的身體,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。

21在祂裏面,全房聯結一起,長成在主裏的聖殿;22你們也在祂裏面同被建造,成為神在靈裏的居所。

二十一節指出,全房長成聖殿。『殿』這字在原文的意思是聖所,指全殿的內部。全房乃是在主裏長成聖殿。這意思是說,神的家,卽神的聖所,全部的建築都是在主基督裏。

『全房』一辭是指宇宙召會說的。你若思想已過十九個世紀的召會歷史,你會發現很難看到這建造的長大。但是不要失望,神的定旨永遠不會受阻撓。宇宙的建造始終在長大。在馬太十六章,主耶穌豫言祂要建造祂的召會。馬太十六章十八節的建造,就是以弗所二章二十一節的建造。雖然這建造長得緩慢,不容易看出來,但無論如何這長大仍在進行着。

二十二節說,『你們也在祂裏面同被建造,成為神在靈裏的居所』。這裏的『你們』,是指地方上的聖徒。『也』指明,二十一節的建造是宇宙的,本節的建造是地方的。保羅在本節是說,地方上的聖徒,就是在以弗所的聖徒,在基督裏同被建造,成為神的居所。所以在這幾節裏,保羅的話包括召會宇宙的一面和地方的一面。全房漸漸長大,這是指宇宙的一面。信徒在一個地方同被建造,這是地方的一面。

為甚麼保羅說到宇宙一面時,用『聖殿』這辭;說到地方一面時,用『神的居所』這辭?聖殿和神的居所若有不同,其間到底有甚麼區別?在宇宙的殿之外,沒有另一個殿稱為地方的殿。殿和居所是指同一件東西的兩面。不要認為殿是居所。殿是神子民接觸神、敬拜神、聽神話語的地方;居所是安息的地方。神是安息在祂的居所裏。然而殿和居所並不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地方。相反的,二者乃是同一建築的兩面、兩種功用或用法。召會是神子民接觸神、敬拜祂、領受祂話語的地方,也是神的安息之所。

眾地方召會是宇宙召會的一部分,而不是附加在宇宙召會上或與其分開的。眾地方召會加起來就等於宇宙召會;這意思是說,沒有眾地方召會就沒有宇宙召會。因此,地方召會的建造,就是宇宙召會的建造。眾地方召會只有一個建造。不是在安那翰的召會有一個建造,在芝加哥的召會另有一個,在紐約的召會又另有一個。然而,我們天然對建造的觀念是每個地方各有不同的建造。在這宇宙中,只有一個建造,帶着宇宙的一面和地方的一面。不論地上有多少召會,仍然只有一個帶着這兩面的建造。

二十一節說聖殿是在主裏,二十二節說神的居所是在靈裏。這指明為着神的居所,主與我們的靈是一,我們的靈與主也是一。在我們的靈裏,實際上就是在主裏;在主裏也就是在靈裏。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(林前六17。)我們不可能將我們的靈和主分開。所以,我們的靈就是召會,神的居所,建造的所在。建造不是在我們的心思、情感裏,也不在我們的魂或心裏;建造完全是在我們靈裏的事。(以弗所書生命讀經,二八六至二九〇頁)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