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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命之书的启迪》(上)

今年2月,我刚刚得救受浸的时候,几个召会的姊妹说,“你怎么这么快就接受福音了?”殊不知我在信主这件事上已挣扎了整整7年!我曾经是一个那样抵挡福音的人。

第一次接触到的基督徒,是去大陆读大学时的一位同学,当时我很惊讶:“居然在大陆遇见了基督徒”。这位同学人很热心善良,她向我传福音,也送我圣经。但我却常常拿问题刁难她,比如:“如果神是爱我们的,为什么会有战争疾病?”虽然她常回答不出,但还是用善良和忍耐打动了我,我也和她去了一次教堂,不过那是个让我不好意思的经历,我刚刚听了个开头,就睡得昏天黑地。可是一出教堂,进到旁边的商业区,我却立刻变得精神焕发。现在回想起来,我们总是那么容易被世界吸引,却是那么地抵抗真理。

那时,我完全不信耶稣基督是神。尽管如此,圣经中的一段故事却打动了我。故事记载在约翰福音八章,就是耶稣没有为那个行淫的妇女定罪的事。当时我们学校发生了一件事情:一个学业优秀,家境不错的同学,由于心理疾病,有偷拿别人零钱的毛病,结果被同住的室友发现。几个人故意在宿舍门外大声争吵,闹得沸沸扬扬,偷钱同学的前途也毁了。这件事让我第一次感到,本来人无完人,可我们总是爱定别人的罪,我们确实不能宽恕别人,而且还会嫉妒、骄傲、自以为义。可是为什么耶稣,能说出那样的话,做出那样的事?带着这种探寻,虽然学业很忙,我还不时会随手翻翻圣经。不过,因为上面有太多让我无法接受的东西,所以有时把它当作一部历史书,有时把它当作一部道德书,有时甚至把它当作神话故事来看看而已。

2002年10月,来到美国几周之后,先生和我参加了一个家庭聚会。当晚讲的,我完全一头雾水,可是那像家一样的气氛,和那些基督徒所表现出来的人性美德,却吸引了我。从此就开始每周都去吃爱宴,唱诗歌,读圣经。起初我们读创世纪,我提出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。有趣的是,每一个问题居然都得到了完美的答复,也越来越感受到神那超越一切的爱。不知不觉,创世纪还没有读完,我们就在这家里得救受浸了。信主受浸的那一刻,我心灵深处原有空虚的部分,好象一下子被充实,被填满了。我们和神终于建立了一个正确的关系,也找到了人生的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