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八章
週一 生命之靈的律釋放了我【1】
羅馬書八章一至十一節:
1如此,現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,就沒有定罪了。2因為生命之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。3律法因肉體而輭弱,有所不能的,神,旣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,並為着罪,差來了自己的兒子,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,4使律法義的要求,成就在我們這不照着肉體,只照着靈而行的人身上。5因為照着肉體的人,思念肉體的事;照着靈的人,思念那靈的事。6因為心思置於肉體,就是死;心思置於靈,乃是生命平安。7因為置於肉體的心思,是與神為仇,因它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;8然而罪藉着誡命得着機會,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面發動,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9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,你們就不在肉體裏,乃在靈裏了;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10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,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,靈卻因義是生命。11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,若住在你們裏面,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,也必藉着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,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。
得生命的路是那靈。生命屬於那靈,那靈是生命的,二者實際上乃是一。我們絕不能將生命與那靈分開,也不能將那靈與生命分開。主耶穌自己說,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』。(約六63。)在這話裏,主耶穌將靈與生命聯在一起。我們若有那靈,就有生命;我們若沒有那靈,就沒有生命。我們若在那靈裏生活行動,就在生命裏生活行動;但我們若不在那靈裏生活行動,就不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。因此,經歷神聖、永遠、非受造之生命的路乃是那靈。
羅馬八章揭示四重生命。首先生命是那靈。然後那靈進入我們靈裏,使我們的靈成為生命。再後那靈又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裏,使我們的心思成為生命。那靈甚至將這生命分賜到我們必死的身體,使罪的身體成為生命的身體。我們有四重生命。這一切的中心是住在我們靈裏的聖靈。這生命要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,徧及我們的全魂,甚至達到我們身體所有的肢體。至終,我們的全人要被生命充滿,我們就會成為生命的人。那靈是生命,我們的靈是生命,我們的心思是生命,甚至我們的身體也是生命的。
羅馬八章二節啓示,神成了生命之靈。神在基督裏經過了漫長的過程─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復活、和升天的過程,成了賜生命的靈。經過過程的基督就是那靈。(林後三17。)祂進到我們靈裏作生命,並作生命的供應,給我們享受。
沒有那靈,基督仍可以作生命,但基督這生命無法賜給我們。因着基督是那靈,祂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生命。今天,基督經過過程以後,乃是賜生命的靈。現今在我們靈裏,我們可享受這奇妙的靈。絕不要忘了基督就是神,是耶和華救主,神與我們同在。基督就是神。這位基督,經過了過程以後,現今就是賜生命的靈。我們必須在祂的豐滿裏享受祂這樣一位靈。這是何等豐富的靈!神性、人性、愛、光、生命、能力、公義、聖別、恩典─我們所需要的一切都在那靈裏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二OO至二O一,二O四,二O九至二一O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