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II-19 认识宗派

诗歌:补529

读经:

太五19-21 所以无论谁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,又这样教训人,他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最小的;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,又这样教训人,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大的。我告诉你们,你们的义,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,绝不能进诸天的国。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:“不可杀人;凡杀人的,难逃审判。”

基督不是分开的

哥林多前书告诉我们,当日在哥林多的召会中,有分门结党的事。一派说,他们是属保罗的,另一派说,他们是属亚波罗的,又有一派说,他们是属矶法(彼得)的,还有一派自觉比前几派高明的说,他们是属基督的。因此保罗严辞责备他们说,基督是分开的么?(林前一10~13)。当然,基督绝不是分开的,也是不能分开的;然而他们这些信而受浸,归入基督的人,却彼此分开。这是得罪基督,将祂的身体分开,将祂流血所赎,独一无二的召会,分成好些不同的派别。

宗派出于肉体

在希腊文里,宗派这辞与异端一辞同字(hairesis,英文化为heresy),意即标新立异,成为与众分开的派别—宗派。加拉太五章十九至二十一节清楚告诉我们,宗派乃是出于人的肉体。这段经文也给我们看见,在成为宗派之前,必先有私图好争并分立;宗派成立以后,就产生嫉妒。这是何等羞耻!

构成宗派的因素—
特别的信条,特别的交通,特别的名称

真正基督徒所共有的信仰,乃是惟一的,包括三一神,基督的身位和工作,就是基督之所是,和基督之所作,以及圣经的神圣权威。若在这些基要信仰的真理之外,把其他的事,就如浸信会的受浸方式,长老会的治会制度,灵恩派的说方言,以及其他团体的蒙头、洗脚等,或一般的道理,如被提的时候和次数、预言的解释、及对一些经文的看法等,也当作基督徒的信仰,弄成特别的信条,就会标新立异,成为宗派。

有了特别的信条,就会将基督徒划分成不同的团体,各自在他们不同的圈子里,在信徒共有的交通之外,有特别的交通。这种特别的交通,也使实行这种交通的信徒,构成与一般信徒分离的宗派。特别的信条,也产生特别的名称,如某某会、某某堂等。这种特别的名称,更具体的使那些以这种名称标称自己者,构成有名称的宗派,而成为公会。所以这种特别的名称,是认识基督身体的人所不该有的。神的呼召就是要我们作基督身体的一个肢体。我们的行事为人,若破坏、伤损基督身体的一,就与神的呼召不配。所以我们必须竭尽所能活在基督的身体里,保守这身体的一,不有分于任何的分门别类、宗派和公会(生命课程,八一至八七页)。

参读:生命课程,第十三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