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V-28 生命的经历

诗歌:381

读经:

西三4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,祂显现的时候,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。

加二20上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;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

根据历代圣徒的经历,以及我们这些年间在主面前所看见的亮光,生命的经历可以分作四层,列为十九项。

这四层,就我们的经历说,第一层可称作得救层,第二层可称作复兴层,第三层可称作十字架层,第四层可称作属灵争战层。但就我们和基督的关系说,第一层是在基督里,第二层是住在基督里,第三层是基督住在我们里面,第四层是基督长成在我们里面。这四层的经历都是根据我们和基督的关系。

我们在生命认识的第一点里已经看见,生命虽是神自己,但神作我们的生命,必须在基督里。所以圣经说,“基督是我们的生命。”(西三4)。生命既是基督,就我们经历生命,也必是经历基督。所以生命的经历,也就都是说到我们和基督的关系。

第一层—在基督里

生命经历的第一层,所以是在基督里的,因为我们和基督所发生的第一个关系,乃是在基督里的。我们得救以前,是在基督之外,是在亚当里;等到我们重生得救了,神就把我们迁到基督里了(林后五17)。所以这一层的经历,就我们而论,可说是得救层,或说是重生层;但就我们和基督的关系说,乃是在基督里的。

第二层—住在基督里

灵命第一层,就是“在基督里”的经历;灵命第二层,就是“住在基督里”的经历。

“住在基督里”和“在基督里”是不同的。这两句话,虽然都是说到我们和基督生命的关系,但所指明的事是有分别的。“在基督里”,是指着我们有分并联合于基督的事实说的。“住在基督里”,是指着我们与基督相交,并享受基督的经历说的。

我们原是在亚当里,有分于亚当的。我们一接受主作救主,神就把我们从亚当里,迁到基督里,从此我们就是在基督里,有分于基督,而与基督联合的了。这就是我们生命经历的第一层,所以我们就称这一层作“在基督里”的一层。等我们得救以后,因着主爱的吸引,更要追求主,而有了奉献和各种的对付,我们就进入生命经历的第二层,开始实际的住在基督里,与基督相交,并享受基督,经历基督了。所以我们就把这第二层,称作“住在基督里”的一层。

有人把第一层称作“得救层”,把第二层称作“复兴层”。意思就是说,人在第一层,不过是仅仅得着主的救恩,蒙了圣灵的重生而已,至于别的生命经历,在他身上还是极其微弱模糊,所以这一层只能称作“得救层”。到了第二层,人受到主爱的激励,就复兴起来,爱慕主,追求主,也就渐渐有了重生以后的各种生命经历了,所以这一层就称作“复兴层”。

我们若就着“得救层”与“复兴层”的分法来看,情形也是这样。得救层里的“重生”,按理也就是“复兴”。人原是活在神面前的,因着犯罪就死在罪中,也就是倒在罪中。现在因着主的拯救,就与主同活,也与主同起了。这就是重生,也就是复兴。所以一个重生得救的人,就该是一个复兴的人。如果一个人得救而不复兴,那就不能算是正常的,因为得救的中心,既是重生,也就是复兴。只有不够水平的得救,纔没有复兴的情形;够水平的得救,不只是重生,也都是复兴。因此得救层,就是复兴层,也是不该分作两层的。

第三层—基督住在我里面

灵命四层的第三层,就是“基督住在我里面”,也就是“十字架层”的经历。

一个基督徒奉献给主以后,若是对于不义、不圣、和良心的感觉,都有透彻的对付,对于顺服膏油涂抹的教训,与明白神的旨意,也有了相当的经历,到这时候,主就要带领他正正式式接受十字架的对付,而有这十字架层的经历。

十字架层的经历,从许多方面说,都与从前各种属灵的经历不一样。我们曾说过,头一二层的生命经历,认真说,只能算是一层的经历,因为那些对付,都是在人一得救的时候就可以有的。一个得救透彻的人,一得救就会开始了结已往、对付罪、对付世界、并对付良心。就是那些深一点的功课,像顺服膏油涂抹的教训,和明白神的旨意,也都能有一点粗浅的起头。所以这些经历,实在说来,都是得救层的东西。但到了第三层,就不然了,这的确是基督徒另一面属灵阶段的开始,也的确是基督徒在主面前一个大转机。宾路易师母把这一层称作“十字架道路层”。她加上“道路”这两个字,意思就是说,到了这一层,一个基督徒纔正正式式的走十字架的路,有十字架的经历,他所走的道路,完全是在十字架的底下,所以从这时候起,他属灵的路程就进入一个新的阶段。

第四层—基督长成在我里

灵命第四层是属灵生命最后的一层,也是最高的一层,就是基督长成在我们里面。

经过了已往各层的对付,我们身上一切的难处,无论是罪恶、世界、良心的亏欠,或是肉体、己、天然等等,就都解决了,都除净了,在我们里面再没有一点神之外的事物了。到这时候,神在我们里面就得着绝对的地位,我们全人从里到外也就丰丰满满的被圣灵充满了。这样,我们就进入了属灵生命最高的一层,就是基督在我们里面长大而成熟了。所以我们就把这灵命最高的一层,称作“基督长成在我们里面”。

从另一面说,神在我们蒙恩的人身上,有两个目的。一个是主要的,就是要我们充满神自己,而彰显神的荣耀。另一个是附带的,就是要我们为神掌权,而对付神的仇敌。我们到了灵命第三层的末了,既已充满了圣灵,也就是充满了神自己,神在我们身上第一个主要目的,可说就初步达到了。所以到这时候,神也要我们学习为祂争战,来对付祂的仇敌,而达到祂在我们身上第二个附带的目的。这也就是我们在灵命第四层里所要经历的(生命的经历,一至二、二一至二三、二二五至二二六、三七六、三七九页)。

参读:生命的经历,关于灵命四层的十九项、第一层-在基督里、第二层-住在基督里、第三层-基督住在我里面、第四层-基督长成在我们里面;李常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,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,第二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