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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把儿女带到主面前》

亲爱的朋友,你知道神拯救人是以家为单位的吗?全家的得救,是圣经中一个最大的原则;你一个人得救,你全家就得救;你一个人在神面前总得站住,然后你那一个家在神面前就改变。所以,从你一得救开始,就必须把家里的人都聚集在一起,宣告说,“从今天起,我的家是属乎神的。”他们真的是属乎神的,你要这样宣告;他们还没有属乎神,你也要这样宣告。他们赞成,要这样宣告;他们反对,也要这样宣告。你是家长,必须这样作。同时你要抓住缰绳,我这一个家里的人,必定要事奉神。我告诉你们,当你凭着信心这样站住的时候,这件事就成功。

卫斯理的母亲有子女十九人,自然很忙,但她极其耐烦。一天,她的丈夫对她说:“我希奇你的耐性,一件事情你竟能向孩子们讲二十遍,而不以为麻烦。”她回答说:“我若是只题十九遍就不再题,以致孩子不能领会,岂不是把以前所题的工夫都失去了么?”她每天除了公开的对十九个孩子施教外,还要每天携带一个小孩到密室去,母子共同祷告神。有时还要特别的对他们个别讲道,讲故事,今天这个,明天那个,轮流的施以属灵教育。后来这十九个中,出了两个世界驰名的布道家,就是卫斯理约翰,和他的兄弟查利。

路加福音十八章16节说:“耶稣却叫他们来,说,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,不要禁止他们,因为神的国正是这等人的。”我们该照着主的教训养育儿女,此事责无旁贷;但至终他们的得救和寻求主,全在于神永远的拣选和预定。我们很难说谁是蒙拣选的。我们只该尽我们的责任,照着主的教训养育儿女,把儿女都带到主面前。他们是否蒙拣选,不在于我们。有人就说,“既然不在于我们,我们就不需要作太多。”但这也是错误的。我们必须尽到自己的那一份。一面,父母必须维持高的标准,然而另一面,他们需要信靠主。我们天天都该告诉祂:“主,这些儿女不是我的,他们是你的产业,只是让我照管一段时间。主,我为他们作的,不过是尽我的责任。主阿,他们要变成什么样子,完全在于你的怜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