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播放,收听
有声版

《赔罪和赔偿》

我们信主之后,必须有一个赔罪和赔偿的习惯。我们如果得罪了什么人,或者亏欠了什么人,我们应当学习赔罪或赔偿。否则我们的良心,就很容易在神面前变成刚硬。良心一变成刚硬,神的光就很不容易在我们身上照亮。所以我们必须有这一种赔罪和赔偿的习惯,才能保守我们在神面前有一个敏锐的良心。

有一个给西国教士作饭的大司务,常常偷他主人的米、面、糖、煤。上市买菜时,常常揩他主人的钱,一块钱的东西,回来开账一块五角,五十元的东西,回来开账六十五元。有一天他得救了,主的光一直指示他,要向主人认罪。他极其作难,十分踌躇。要去认罪罢,岂不就要打掉饭碗么?我已经偷的那些东西,揩的那些金钱都已吃光了,那里有钱赔偿呢?但是圣灵一直在他里面推动,叫他坐卧不安。经过很长时间的挣扎,末了主得了胜。他就走到教士那里,流着泪说:“主人,我对不起你,我常偷你的东西,带到家里吃用,上市买东西,也常揩你的钱,现在我得救了,我要赔偿你,可我没有钱,请你收下我作你的奴隶,把我的身体作赔偿你的代价,给你服事吧。”那位教士就向他说:感谢主,主既然赦免了你,我怎能不饶恕你呢。至于你给我作奴隶,我不敢当,只要你好好爱主就够了。“过了几年,这位大司务的弟兄,带领不少人得救。

另有一部队长,下了一道命令,任何官兵不许向人借钱。后来有个士兵借了另外一个士兵几十块钱,无力偿还。他就来到长官面前认错,承认违背长官命令,愿意接受长官的处罚,请求长官赦免他的罪过,并且要求欠那士兵的钱也不必还了。你看这个要求,长官能否替那士兵作主,不要他还呢,长官只能赦免这个士兵借钱的罪,但是不能替那士兵赦免他的债务。

今天人们亏欠人,一面是得罪神,一面是得罪人,我们不能说得罪了人,亏欠了人,不必向人赔偿,只要向神认罪就算了。神不能替别人赦免我们的亏欠。所以原则上,如果只得罪神而与人无关的,那就不需要向人去赔罪,只需要向神认罪就可以了。如果有得罪人的地方,一面要在神面前认罪,一面要认真在人面前对付,这样,良心就能刚强起来。良心刚强了,才能在属灵的路上有进步。

经节: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——约壹一9

祷告:主啊,求你赐我一颗清洁的心,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。我愿一直活在你的光照之下,随从你的引导而行,我愿建立起赔罪和赔偿的习惯,好使我无论在神面前或是在人面前都常存无亏的良心。主啊,求你怜悯我,赐我够用的恩典!